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今天通报一起合同诈骗案:2016年,一基金管理公司法人代表王某,以帮助企业融资上市为名,与企业签订基金投资合同并收取500多万元。九年多过去,融资事宜无疾而终,所收款项至今仍未完全归还。目前,王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2025年4月,辖区某公司负责人陶先生至奉贤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报案,称其于2016年7月结识自称某基金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,王某声称能帮助其经营的公司融资、上市。陶先生很快与王某签订相关基金投资合同,并分别向该基金公司账户和王某个人账户转入500万元及30万元。合同中约定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本次投资基金的募集和成立。然而到了约定期限,陶先生经营的公司未成功融资,王某无法说明钱款具体去向且拒不归还钱款。
民警在侦查过程中发现,王某虽是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但该公司无实际经营活动,且无相关募集资金资质。2025年6月,民警在本市其居住地将王某抓获。
到案后,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据其交代,其在基金公司账户收到500万元次日,便分批将钱款转至其个人名下,并将部分钱款用于归还其个人欠款90余万元,其余大部分资金用于个人支出,并未将钱款用于公司的融资活动。此后,王某在被陶先生发现无履约能力后,多次写下欠条保证归还欠款,截至案发迟迟未归还全部钱款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,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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